「香港寬頻」寬頻上網服務 -「喜有此禮」優惠計劃(下稱「本計劃」)條款及細則:

1. 本計劃只適用於香港寬頻網絡有限公司(下稱「香港寬頻」)不時指定屋苑之寬頻上網服務(下稱「該服務」)新登記客戶登記,「香港寬頻」就是否向任何人士提供該服務及/或提供的方式擁有最終決定權。

2. 受制於本計劃其他條款及細則,成功登記本計劃之客戶將以優惠月費選用「香港寬頻」不時提供之各種寬頻上網服務及/或組合 (下稱「服務組合」), 並以優惠售價(可能低至免費,按禮品而定)選購指定禮品(下稱「該禮品」)。有關服務月費及該禮品之優惠售價須視乎客戶所選之服務組合而定。「香港寬頻」對於該禮品的優惠售價及其在市場的真正售價的差異恕不負責。

3. 客戶亦同意須最少連續使用該服務24個月或「香港寬頻」不時訂定之期限(下稱「合約期」)。「合約期」後該服務之月費將按「香港寬頻」不時訂定之標準費用計算。

4. 客戶必須為下列銀行指定信用咭之持有人(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恆生銀行有限公司、香港渣打銀行、花旗銀行或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並須於登記本計劃/服務組合時授權「香港寬頻」可以透過其持有之信用咭(須屬上述指定信用咭之一)收取客戶應繳付「香港寬頻」的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本計劃/服務組合)的賬項。就本計劃的服務月費及就該禮品應付的款項,客戶必須攜同(i)上述(即用於申請本計劃/服務組合的同一張)信用咭,及(ii)禮品換領/換購通知書於成功安裝該服務後按通知書指定時限內前往指定服務中心辦理繳付本計劃/服務組合的服務費用及須繳付禮品換領/換購的費用。有關禮品這一部份客戶應繳的費用,客戶須以該信用咭一次性繳付換購禮品之有關金額。另就服務組合/本計劃這一部份的收費,客戶須以該信用咭作24個月分期付款(下稱「免息分期付款」)以繳付相等於第1至第24 個月之服務月費之金額。只接受客戶以信用咭付款,恕不接受現金及/或支票及/或易辦事繳款方法。客戶必須以此載之付款方法付款,否則不可享有本計劃的任何優惠。

5. 客戶之免息分期付款申請必須獲有關銀行批核方可生效,而批核與否,有關銀行擁有最終決定權。任何有關免息分期付款之爭議,只限於銀行與客戶之間,「香港寬頻」概不負責。如客戶對免息分期付款申請有任何疑問,應直接聯絡有關銀行。

6. 客戶必須依照銀行指示繳付有關免息分期付款之金額並同時遵守有關免息分期付款申請,包括但不限於載於銀行信用咭「直接付款授權書」等文件上及銀行就提供免息分期之其他一切有關條款及細則。

7. 若客戶之免息分期付款申請不論任何原因被銀行拒絕或終止,客戶將不能享有本計劃之任何優惠,而所有優惠(如已提供的話)亦將即時一併終止。「香港寬頻」將即時向客戶收取任何已扣減之款項(如有的話)及/或終止該服務。

8. 「香港寬頻」將於客戶成功安裝該服務後,以書面通知客戶有關禮品換領/換購方法、服務中心地址、換領/換購截止日期等詳情。

9. 若客戶於禮品換領信發出後之指定時限內未能成功到指定換領中心辦理繳款及換領/換購該禮品,客戶所登記之禮品將會被取消。香港寬頻將會按客戶登記服務之信用咭,按月收取服務費,及收取一次性的手續費港幣$200,該手續費將於客戶下一期帳單收取。

10. 客戶於指定服務中心繳付款項後,就(i)繳付予(電器)供應商,有關禮品這一部份的費用,請按(電器)供應商指示,保留單據作保養及/或退換用途;(ii)繳付予「香港寬頻」(由供應商代收),有關本計劃/服務組合的費用,請客戶保留信用卡付款客戶存根。「香港寬頻」不會另發收據予客戶。客戶應於合約期內保留該信用卡客戶存根。

11. 客戶明白及接受所有選購之禮品,一經選擇,不可取消、更改或退款。如客戶於選購該禮品後要求更換選購另一禮品,「香港寬頻」將酌情處理,並保留最終決定權。如「香港寬頻」願意作相應安排,則客戶須支付「香港寬頻」手續費港幣$200元,有關款項將顯示於客戶新一期的月結單內。但對已確認換領/選購禮品表格通知及/或已確認禮品送貨詳情及/或已收妥禮品之客戶,將概不處理。唯客戶只可選擇繳款以換領價值較高或相同價值之禮品,但不可以選擇退款或選擇價值較低之禮品。

12. 如客戶領取該禮品後發現該禮品有任何損壞,客戶必須於領取該禮品後7天內,攜同領取/送貨單據並親身到客戶換領禮品的服務中心辦理有關手續。受制於「香港寬頻」的絕對酌情權,如該禮品品質經供應者檢查後証實乃固有或出廠缺點,客戶可獲更換相同或相類型號或禮品或相約價值之其他禮品,但需更換之禮品(1)包裝必須完整、附有領取/送貨單據及未有填寫之保用証; (2)未被不小心使用或處理; (3) 未被作出改動/修理; (4)沒有損壞; 或(5)客戶領取單據上的有關條件 (如適用)。在任何情況下,「香港寬頻」不需負上任何更換該禮品及退款之責任。 客戶明白及接受所有逾時提出更換該禮品要求,均一律不接受。「香港寬頻」亦不接受任何因不滿該禮品而終止該服務之任何要求。

13. 所有禮品數量有限,「香港寬頻」將以先到先得原則安排客戶選購,購完即止。如因該禮品缺貨或售罄,「香港寬頻」保留權利以其他相類型號或禮品或相約價值之其他禮品替代之,「香港寬頻」作出之任何決定為最終及將視為不可推翻的決定,客戶不得異議。

14. 客戶明白及接受「香港寬頻」並非該禮品製造商或供應商。就禮品之所有詳情,包括但不限於功能、安裝、送貨、保養等資料,以供應商提供資料為準,客戶應直接向供應者查詢,「香港寬頻」概不負責。「香港寬頻」對該禮品之可商售品質,特定用途的適用性及其知識產權之擁有權或其他權利(如有的話)不作任何陳述及明示或默示方式之保證,對此等有關之任何法律責任及爭議,包括但不限於禮品品質,保用及售後服務或任何不滿或投訴,客戶須直接與供應商解決,「香港寬頻」概不負責。

15. 客戶明白及接受,任何附於該禮品之保用、退換及其他售後服務(如有的話)均由該禮品製造商/供應商提供及進行,對此「香港寬頻」並不負有任何義務及責任。

16. 除得到「香港寬頻」之書面確認,客戶不得於合約期內更改或終止該服務或所選服務組合。

17. 倘若該服務於合約期內不論任何原因被終止,已繳付之所有金額將不獲退還,而所有優惠(如有的話)亦會立即一併終止。如該服務於合約期內因客戶的關係終止,客戶須支付算定賠償港幣$990或合約期限剩餘月費(以較高者為準),並須給予一個月之預先書面通知予「香港寬頻」。

18. 如客戶於「香港寬頻」成功提供該服務前取消該服務之登記,所有優惠(如有的話)亦會一併終止。

19. 客戶明白及接受須向「香港寬頻」作出全數補償及有效地使其免受任何因客戶違反本條款及細則包括但不限於上列第 6條,直接或間接地令「香港寬頻」遭受或招致之任何責任、索賠、損失、傷害和開支等。

20. 客戶明白及接受所有已繳付給「香港寬頻」之費用一概不得轉讓及退回。

21. 客戶同意「香港寬頻」在任何情況下,均不需對使用該服務所導致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收入損失、利潤損失或任何所引致之損失負責。

22. 就本計劃之目的而言,客戶明白及同意授權「香港寬頻」可在其認為適當的情況下將收集得來的客戶個人資料向參與本計劃之銀行及禮品供應商披露及轉移。

23. 客戶同意遵守該服務之附加條款及細則。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寬頻」之一般條款及細則 (包括其不時生效之條款及細則) 之約束。客戶可向 「香港寬頻」免費索取有關條款及細則之副本。

24. 「香港寬頻」有權不時更改、延遲、終止或取消有關本計劃 (部份或全部)之運作及/或供應,而毋須預先另行通知或提供任何理由。

25. 「香港寬頻」保留修訂以上及有關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香港寬頻」保留最終決定權。

26. 所有陳述、描述、資料、保證、條件或建議,不論是刊載於任何概覽、價目表、廣告、宣傳物品或經由任何「香港寬頻」之代理人或僱員之口頭表述,均不能解釋為擴大,更改或推翻本條款及細則。

27. 本條款及細則得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約束,並依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